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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税务学院简介
财政学、税收学专业是广东财经大学优势专业,于1987年由广东财经大学与原广东省税务局协同共建。在专业建设中,依托财政、税务部门的各项资源,坚持全程协同育人的宗旨,紧跟社会现实需求,始终坚持财税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培养,已经成为广东省内财税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我校财政学专业(含税收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广东省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财政学学科是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公共财政研究创新平台以及财税理论与政策研究方向团队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专项项目;学校与税务部门共建广东纳税服务研究中心,与财税部门和企业共建了财税信息化研究中心,设有政府采购研究中心;拥有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依托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东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与广州市地税局共建有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广东财经大学财政学、税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设在财政税务学院。
二、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坚持协同开放的教育理念和开放的教育体系,以价值、能力为主线,培养具有政治觉悟高和社会责任感强的精通税收业务与分析方法的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企业所需的高端税收服务的税务经理人才,培养实战型的涉税中介高端人才,满足涉税行业发展所需的具有社会责任、开拓进取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涉税人才。
培养宗旨:全程实施协同培养,实施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培养模式。依托实践基地与合作平台,形成学校与行业、企业人才培养联合体,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与协作单位共同制定与设计培养方案、培养模式、培养环节,实施校内外双导师培养,强调案例教学,突出专业学位的职业能力与素养。
就业方向:毕业生就业领域主要为财政税务部门、相关经济管理部门、涉税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还可以报考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继续求学深造。
学习年限:学制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含休学),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0.5年。
专业方向:税收管理、企业税务与税收筹划、税务中介服务。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税务专业基础
三、财政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本学科点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政治觉悟、优秀道德品质、经济学基础扎实、财政税收理论和实务能力强、熟练掌握本学科研究方法的高层次人才。旨在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能独立承担财税及相关领域工作的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就业方向:毕业生就业领域主要为财政税务部门、相关经济管理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各类企事业单位,还可以报考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继续求学深造。
学习年限: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专业方向:财政理论与政策、税收理论与政策、财税管理信息化。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经济学基础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独立公开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联系方式
招生代码:10592 学校网址:http://www.gdufe.edu.cn
财政税务学院:
网址:http://csgg.gdufe.edu.cn/
E-Mail:31532656@qq.com
联系电话:020-84096884、84096158 020-84096886(传真)
联系人:付老师、方老师
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公众微信号:GDUFEMT
学校研究生处:
网址:http://yjsc.gdufe.edu.cn
研究生处E-Mail:yzb@gdcc.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20-84096714
联系人:吴老师
2016年我校财政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面向全国招生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二~一五年九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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